壹個 犯罪嫌疑人 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的有: 1、律師;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 限制人身自由 的人,不得 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