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風險代理是什麽意思?

風險代理是什麽意思?

法律主觀性:

風險代理是指律師事務所在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時,約定先不收取律師費,或者只收取部分手續費,在案件勝訴或者達到壹定條件後,再按照勝訴金額的壹定比例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但對於壹些涉案案件和特殊案件,明確規定律師不得以風險代理的方式簽訂代理合同和收取律師費。禁止風險代理的案件:(1)婚姻、繼承案件。(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的。(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5)刑事。(6)行政管理。(七)國家賠償案件。(8)群體性。我們簽訂風險代理合同是為了更好的激勵律師更好的為我們的權益服務,讓我們從中贏得最大的回報。但不能適用於某些案件,比如離婚、遺囑、贍養等,否則會影響案件的公正。禁止風險代理的情況有哪些?詳情請咨詢專業律師。

  • 上一篇:定罪免於刑事處罰能報考律師嗎
  • 下一篇:省級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有要求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