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對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未認定為工傷的)不服的,也可以在領取工傷證後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如對復議決定不服,也可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擴展數據
誤工費用
(停工期間的帶薪治療)
1.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