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孩子的名義寫訴狀,內容是要求孩子父親支付贍養費;
2.然後向未繳納撫養費的壹方住所地法院遞交起訴狀,繳納立案費;
3.收集證據,等待法院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4條(2021 1起實施)?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