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關於辯護人持有“電擊槍”的法律責任,如果該槍符合我國刑法“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規定,很可能要負刑事責任。當然,這要看檢察機關是否對該行為提出申訴,或者法院是否重視。
第三,上述兩種行為的法律責任不同,不能混為壹談。我們不能簡單地以辯護人“持有電擊槍”來否定防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也不能以搶劫犯的責任來抵消辯護人的責任,只能盡職盡責。
第四,即使認定防衛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刑事責任,但由於防衛行為導致搶劫犯傷殘、死亡,那麽如果搶劫犯家屬要求民事賠償,辯護人可能要承擔壹定的民事責任。
在這類刑事案件中,如果檢方指控辯方防衛過當,建議聘請律師介入。如有疑問,請加QQ: 72914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