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選項A中,張是被害人,其父是近親屬。由於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他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所以選項A是正確的。《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選項B中,侵占罪案件為自訴案件,趙為自訴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選項B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81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選項C中,王的妻子是近親屬,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選項C正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強制醫療案件,應當通知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提供法律援助。選項C中,馬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有義務通知法律援助機構而不是“可以”,故選項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