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他為什麽被認領?
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有消費者知道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只要是銷售的商品都需要貼標簽。在沒有提醒的情況下通過這樣的漏洞購買別人的商品,然後進行索賠。他的行為沒有錯,但是他的行為在道德上確實是不可接受的。
第二,律師給出的解讀。
律師還表示,消費者的行為沒有錯,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消費者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壹般按照支付價款的十倍或者造成損失的三倍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以達到1,000元的,按照1,0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
三、這件事怎麽靠?
首先,我認為他作為壹個農民,在沒有考慮法律風險的情況下,就把自家的酸菜賣了。當然,他不能批評。但如果作為消費者去購買物美價廉的商品,抓住這壹點。強硬的索賠要求確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市場監管局也去調查過這個事情,核實過。但是道德上,很多網友看不下去,我也覺得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