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馬龍冤死。馬龍於2065年6月65日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2013年6月26日出獄。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4年5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逮捕。他目前被關押在哈爾濱市南崗區看守所。
犯罪對自己的傷害。犯罪不僅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所以會改寫自己的人生,葬送自己的未來,那才是真正的後悔,後悔恨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