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事案件,除少數特別規定可以調解的以外,這種案件不屬於調解範圍,不能和解。
3.個人認為存折和存折裏的錢是兩回事,就像銀行卡和銀行卡裏的錢壹樣。妳的管理需要區分是否代管,包括收錢,所以侵占罪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只是代管存折而沒有委托銀行取款,可能是詐騙。妳應該能理解如何做這件事
4.沒有面試。刑事拘留後,只有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會見,其他辯護人在隨後的審查起訴階段,經檢察院和法院許可,可以會見。
5.全額還貸可以獲得壹定的量刑利益。
“根據2009年指導意見”(不考慮全額返還的情況下,是否存在退保、如實交代等情況。)
侵占罪大致在兩年以上。
詐騙大致在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