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不涉及財產的,可計件收費,每件在三千元至三萬元幅度內自由協商。涉及財產的標的額十萬以下的按百分之八收取,標的額在十萬元至壹百萬元之間的按百分之六收取。例如甲與乙訴訟離婚,雙方沒有財產爭議,甲僅是委托律師代為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準予甲乙離婚。這類無財產爭議的案件,按照規定,律師服務費為三千元。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