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江西省撫州地區社科系統先進個人(地區社會科學聯合會授予)、江西省撫州地區社科人才基金獎(撫州地區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授予);
其擔任辯護人並撰寫成案例的《壹起及時糾正的死罪案》獲《全國優秀刑事辯護案例》(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評選);
曾被授予江西省撫州地區“十佳”政法幹警(撫州地委、行署授予)、江西省撫州地區優秀政法幹警(撫州地區政法委授予);
2011年被授予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分管的學術討論工作連續八年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工作組織獎;
分管的全省法官教育培訓工作、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文化建設工作曾獲全國法院系統先進獎;
分管的法官學院2013年3月榮記集體二等功壹次(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