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代理民事案件。雖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不能代理刑事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也涉及刑事案件,但附帶民事部分本質上還是民事案件。所以基層法律工作者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