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律師協會的要求,所有的實習律師都必須在實習期間參與大量案件,然後提交至少十件案件作為考核材料,考核合格才能拿到律師執業證,辭職的法官也不例外。當然要指出的是,是是個案子,不壹定時十個訴訟案件,非訴案件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