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名為“冀州區下倉鎮馮村”的下倉鎮村民去北京買水果,回來發燒。新冠肺炎檢測呈陽性等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傳播,引起廣泛關註。
經區防疫指揮部核實,情況不屬實,薊縣下倉村純屬謠言。區公安機關將追查謠言源頭,依法打擊。
擴展數據
疫情防控中造謠傳謠的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編造虛假疫情信息並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的規定,以編造並且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光明。天津薊州水果批發村村民新冠肺炎檢測呈陽性,假的!
人民網-專家: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疫情信息或者負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