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這名男子,在酒駕被查處的過程中,被交警認定犯了11年前同樣的錯誤,而這次他依然會為酒駕的錯誤付出慘痛的代價。自從醉駕被判刑後,其處罰也變得相當嚴重。這次修改刑法的目的也是為了遏制酒駕的高發。畢竟壹次酒駕的後果和社會影響太大了。車主醉酒,不僅需要面臨行政處罰,還要面臨經濟處罰,得不償失。
從法律角度來說,第二次酒駕首先需要拘留,會限制車主的人身自由。畢竟被關押後,活動範圍有限,生活條件不如看守所外,對人的身體和精神都是壹種懲罰。其次,還是面臨壹定的經濟罰款(1000到2000元)。疫情背景下,經濟形勢不好。在這樣的情況下,酒駕被罰款壹兩千元,無疑是巨大的經濟損失。最後機動車駕駛證會被吊銷,第二次酒駕後現有駕駛證會被吊銷,這意味著車主以後不能繼續上路行駛,損失慘重。所以看起來很簡單的二次酒駕,後果很嚴重,我們都要學會避免。
之所以嚴懲酒駕,是因為酒駕壹旦發生,後果會非常嚴重,甚至會出現人員傷亡和大量的經濟損失。生活中,我們身邊經常會出現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酒駕行為。駕駛員只喝酒時,對車輛的控制會比清醒時弱很多,無法準確觀察前方和周圍車輛的行駛情況,容易與周圍的建築物、行人、車輛等物體發生碰撞。可想而知,機械的這種冒險行為壹定要盡量避免,這也是酒駕受到如此嚴厲處罰的原因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