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10日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五、飲酒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