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可以不用律師起訴。詳情如下:
(1)提起民事訴訟的,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委托律師代理;
(2)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沒有能力委托辯護律師的,可以申請司法救助或者自行辯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壹條
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二、交通肇事罪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的,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受理後七日內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
2.本院應當在立案後五日內將所附起訴書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15日內提出答辯狀,本院組成合議庭審查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庭前準備;
3.在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開庭前核對訴訟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和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