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可能構成詐騙罪。違反金融管理秩序還可能涉嫌金融詐騙犯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保險詐騙等。
其次,根據司法解釋中的表述,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以上至1000元、3萬元以上至1000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研究本地區的執行標準,並報最高法、最高檢察院備案。對於民間借貸中的“套路貸”,沒有使用明顯的暴力或威脅手段。從整體上看,其行為特征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壹般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對於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尋釁滋事等其他犯罪,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區別不同情況。
最後,詐騙罪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非常復雜,建議當事人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既處理刑事指控,又處理刑事辯護。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