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也可以委托律師到派出所查詢出警記錄,打印報警回執。
3.非當事人壹般拿不到警方證明,但起訴後可以要求法官依職權取證。
4.非當事人可以請律師獲取。律師還需要出具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出示律師證,因為法律問題很嚴重,警方筆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5.可以向法院申請調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