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緊急普法:論刑事案件管轄權

緊急普法:論刑事案件管轄權

《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十八條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汙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非法拘禁犯罪、國家工作人員刑訊逼供、報復陷害和非法搜查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十九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刑事案件:

(壹)危害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的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海南海口有比較專業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辯護律師不?
  • 下一篇:北京比較厲害的刑事案件律師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