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去看守所探視,但是要按照看守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見面時間因地而異,需要當地查看)。不能送吃的,可以送點衣服等生活用品。刑事拘留的,在刑事判決生效前,不允許家屬探視、會見,可以委托律師會見。不能送吃的,但是可以給嫌疑人送點衣服等生活用品,省點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八十條。人民法院對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他的家屬。確實無法通知或者不能按時通知的,應當記錄在案。
上一篇:金堂縣2路公交車到金援律師所怎麽走下一篇:昆明五華看守所送衣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