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沈陽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
(2065438+2005年8月24日沈陽市律師協會第五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過)
2065438+2005年9月6日試用
第二十四條律師事務所采用行業指導價法律服務目錄收取法律服務費,可以參照以下標準: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產權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20000元/件,最高浮動幅度不超過100%。
2、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訴訟(糾紛)金額,按比例累計收費:
(1)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0%,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8%;
(3)50萬元至10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為6%;
(4)654.38+0萬元至500萬元的5%(含500萬元);
(5)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為3%;
(6) 65438+人民幣10萬元金額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