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383條之規定,對犯本罪的,應當根據貪汙數額的大小和其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
(1)個人貪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汙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貪汙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貪汙數額不滿5000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汙本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
妳可以去依據上述的法律量刑情況來 得出。也可以直接問哈刑事律師。比方說:“/f?kw=%C2%C9%CA%A6%D7%C9%D1%AF&fr=index :的法律工作者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