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書,壹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壹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壹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刑事諒解書本身並無固定格式,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減輕犯罪嫌疑人處罰,有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諒解書為受害人向犯罪人員的家屬開具的,壹般由承辦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具體辦理。
擴展資料
諒解書(交通事故案件中使用)例子:
2010年6月6日15時左右,吳###駕駛牌照為###的車輛行駛至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與金港路路口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現在###對受害人已進行了賠償,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賠償款項***計870000元,上述款項已支付完畢。
受害人認為###的行為雖然構成犯罪,但鑒於該案屬於過失犯罪,###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結果,並且對受害人進行了賠償,賠償款項已履行完畢,受害人對致害人行為已經諒解,為此請求司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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