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收費標準: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
50萬元至l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
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7%;
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5%;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4%;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3%。
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臺)案件的收費標準,原則上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果涉及到多語種法律服務的,可以按上述標準的2至4倍收費。
2、法律咨詢及代書收費標準:
每小時不低於30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代書法律事務文書;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1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按所涉財產標的額的0.5%-1%收費,但最低不得低於500元。
綜上所述,律師收費是指律師在接受委托辦理法律事務時向委托人收取的壹切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