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司法實踐中,判斷犯罪開始是壹件非常關鍵的事情,因為判斷清楚犯罪開始的時間,可以區分犯罪預備和犯罪未遂,同時解決犯罪中止的相關問題。
事實上,犯罪行為的開始是以時間點來評價的,是指犯罪行為對其所要侵害的法益具有迫切的危險,即如果此時不加以制止,法益就會立即受到侵害。這個非此即彼的時刻就是犯罪行為開始的時刻,此時的行為就是犯罪。這個時間點在不同的犯罪中有不同的表現。需要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