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受到物質損失,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要求賠償的,可以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具體包括:
1,受害者。《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壹般來說,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被害人作為犯罪行為直接遭受損失的壹方,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2.已故受害者的近親。在被害人死亡的情況下,由於當事人死亡,其訴訟行為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全部消滅,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需要主張民事權利。所以附帶民事訴訟特別規定他的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近親屬的範圍是“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3.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壹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擔。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利於維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