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保密義務,是指律師在執業中接觸到委托人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其他個人資料、信息,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公開,當然也包括不得向媒體公開,甚至不得向國家機關公開。律師的保密職責,是職業性質決定,是律師的法定義務,也是委托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但是,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