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的調查令是壹項制度,主要是提高當事人的舉證能力。因為律師調查令的存在可以增強調查取證能力,方便當事人在案件審理中提供更有效的證據,提高當事人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律師調查令制度的實施有利於提高當事人提供證據的能力。法律明文規定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的證明,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根據案件需要,受委托的律師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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