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訴訟費的計算如下: 壹、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50—600元/次;代理申訴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請取保候審,6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3000元/件。 3、壹審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其中,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二、辦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其中,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第二款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