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的證言或者作偽證,都是犯罪行為,應當判處刑罰。這就是所謂的“律師偽證罪”,但真正的刑法罪名是辯護人妨礙作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的證言或者作偽證,都是犯罪行為,都應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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