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壹個講道理的地方。法院利用壹切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對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被告有權進行辯護。被告人除自己辯護外,有權委托律師為其辯護。人民團體或者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或者人民法院批準的公民可以為其辯護,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可以為其辯護。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可以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