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律師在監獄會見囚犯的規定
第壹條為了依法保障律師和在押罪犯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監獄應當依法保障律師會見罪犯的權利。律師會見罪犯應當遵守監獄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監獄應當公布律師會見的預約方式,為律師會見提供便利。律師應該在監獄會見囚犯。監獄應當合理安排律師會見場所,方便律師會見和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