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有時候只有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自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律師可以依法行使會見、交流的權利。那麽,看守所會見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來,我為妳整理了壹些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如何辦理面試手續的知識。歡迎閱讀!
在律師看守所會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如何辦理會見手續?
1.委托書;
2.律師事務所公函;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專用介紹信;
4.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簿或結婚證或親屬關系證明;
6.律師執業證書。
憑上述材料辦理會見通知,並將會見通知和介紹信提交看守所會見。
上一篇:北京比較厲害的刑事案件律師有哪些?下一篇:律師事務所哪家口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