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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私下和法官溝通案件的判決尺度嗎?

律師和法官是禁止私下交流的,更不用說量刑等敏感問題了。對於這個問題,壹切都在法庭上解決。

第四十條律師在執業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

(五)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或者以其他方式影響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依法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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