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憑案件受理通知書,可以調取對方的個人戶籍信息。律師有權自行調查取證,只需要“兩證”。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要有“三證”(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函)。但是,雖然法律有明確規定,但律師壹般很難自行取證,被告往往不願意配合。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律師可能要自己承擔個人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應當辨別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的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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