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