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後,將案卷材料、證據壹起移送同級的人民檢察院,辯護律師接手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去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_、律師辦理流程閱卷預約流程是什麽
1、律師通過_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_微信平臺預約,預約前必須對本_需閱卷的案件申請綁定成功,具體流程與查詢案件信息流程_致;
2、申請閱卷_員_機登陸_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_微信平臺,進_申請預約界_進_預約,註明閱卷時間;
3、_作_員按律師提交的閱卷時間進_約定,如_法按律師提供的時間安排閱卷,再另約時間。對訴訟代理律師申請閱卷,須聯系案件承辦檢察官,經同意後按約定時間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