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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主任在受理案件的時候必須要選擇嗎?

律師事務所主任在受理案件時應該選擇。律師受理案件制度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同意辦理某項法律事務的工作制度。律師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壹般要求是統壹受理案件,即由律師事務所指定專人負責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和非訴訟事務中委托人的統壹接待。主任律師詢問案件基本情況後,審核批準案件,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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