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不能舉報當事人的犯罪行為,除非當事人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2.律師舉報委托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因為律師有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義務;
3、律師的職責是為當事人服務,懲罰罪犯,這是公檢法的職責,不是律師的職責。律師恪守職業道德;
4.如果律師在刑事案件中不顧職業道德舉報當事人,律師制度就會崩潰。
5.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