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試具體科目較多,共14門,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這些基本都是內容了。
考試壹般分四個部門。第壹冊是非常重要的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三大國際法、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考查範圍也很廣。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和民事訴訟法。大家要重點復習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