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安局用的是手機定位的原理:通過手機接收到的信號來確定基站的位置。
之所以用手機會有信號,是因為壹定範圍內有“基站”,每個基站都有壹個固定且唯壹的號碼。只要在這個地方打電話,信號傳輸系統裏就有當地基站的信息,需要專門的技術部門和權威機構。
3.公安局使用手機定位的條件及相關法律:
第十章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考察
第十節技術調查
第二百五十四條公安機關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刑事案件,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
(壹)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
(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
(三)群體性、系列性、跨地區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利用電信、計算機網絡、寄遞渠道等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針對計算機網絡的重大刑事案件;
(五)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刑事案件,依法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機關對正在通緝或者已經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技術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