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計時收費制是最典型的收費方式。在美國,所謂的小時費率制被稱為“小時費率”。也就是說,律師會按照其案件所花費的每壹小時甚至壹小時的壹部分向客戶收費。在美國,風險代理費用被稱為“應急費用”。其中“偶然性”是指這種報酬是偶然的、可能的,所以是有風險的。“費”就是“費”的意思。所謂“應急費”,是指律師的報酬取決於法院為其代理的案件支付的總金額的壹定比例。也就是說,如果客戶聘請律師打官司,如果輸了官司,律師是拿不到任何報酬的。但客戶還是要支付律師的相關費用,也就是律師辦理案件的“費用”。在美國,律師風險代理費的比例不壹,壹般比例是三分之壹。壹些律師根據案件的具體進展,增加或減少他們的報酬份額。在美國,打包費被稱為“律師費”。這種收費方式和我們坐公交用的月票很像。所謂包費,就是付給律師的壹系列費用。這個費用大部分是按照計時收費制來計算的,這個套餐費也算是首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