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書壹份,按被告人數復印壹份;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人數提供復印件;
(三)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4)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5)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如下:
1,適用法律不同。民事案件由民事訴訟法管轄,刑事案件由刑事訴訟法管轄;
2.起訴主體不同。民事案件的起訴主體壹般是自然人,刑事案件的起訴主體是檢察院;
3,後果不同,民事案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是: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應當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
4、決定開庭審理的,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宣布;
5.法院調查;
6.法庭辯論;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8.判決公告。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