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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的刑事代理

法律解析:刑事訴訟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委托人承擔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的壹種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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