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哪些人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代理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 上一篇:律師費標準
  • 下一篇:南陽法律援助地址在那裏?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