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件工資
(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
1,壹般情況下的基本標準:
案件類別:(人民幣/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3000元。
2.不同案例的不同標準:
(1)對於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標準的50%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2)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礎標準的3倍以內確定;
(3)疑難復雜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
(4)有涉外因素的(爭議標的或者合同簽訂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在國外的,適用外國法律解決),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以合並計算,但實際標準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10倍。
3、簡單、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其標準由省級或省轄市律師協會制定。
4.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可在上述標準的10倍範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2)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
代理費按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本標準收取,爭議財產標的物按不高於以下(累進)的標準另行收取,低於1,000元(含);1萬元-1萬元(含);65438+萬元-50萬元(含);50萬元-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654.38+00萬元(含);10萬元以上。收費比例為:免費;4%;3%;2.5%;2%;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