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義務如下:
1、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見;
2、草擬審核法律文書;
3、代理當事人參加訴訟活動;
4、在委托權限內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律師的職責如下:
1、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泄露當事人隱私;
2、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辯護;
3、不得實施雙方代理;
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費等費用;
5、不得與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
6、不得違規會見法官、檢查官和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六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聘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