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安置房產權到期怎麽辦?
王世龍刑事律師
行業觀察家
北京館陶中貿(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
密切註意
成為第137位粉絲。
安置房產權到期可自動續期。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期滿後,可以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繳納土地出讓金,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另外,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問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至遲應當在期滿前壹年申請續期,除非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民法》第359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應當依法辦理續期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