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損失時間賠償金額=損失時間收入×損失時間
3.誤工費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被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上壹年度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
4.如果公安部門不立案,可以提起刑事自訴。這個案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故意傷害罪,法院肯定會受理並判決的。
5.對於民事賠償,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和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這些都有固定的計算方法。
6.這個案子是刑事的,所以更專業。找專業律師就好。